為嚴格落實市局、支隊聯(lián)合查處“非機動車違法載人”違法行為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實防止轄區(qū)交通違法亂象反彈,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6月6日,鄭州交警一大隊持續(xù)組織警力聯(lián)合屬地公安分局、轄區(qū)辦事處及城管執(zhí)法中隊開展執(zhí)法行動,對紫荊山立交一層及周邊區(qū)域內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上午8時30分,治理行動開始。聯(lián)合執(zhí)法人員對紫荊山立交一層及周邊非機動車逆行、違法載人、違法載物、闖紅燈、走機動車道、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將違法人員信息“三教育一采集”并處罰款處罰,對亂停放的非機動車進行規(guī)整和拖移。此外,交警部門還重點對違規(guī)上路的“七類車”、“黑摩的”、非法改裝的“大力神”電動車進行查處扣。
其中,交警一大隊鐵騎中隊民警在中隊長張福志的帶領下充分發(fā)揮自身“靈活”、“機動”的特點,采取“警便結合+突擊查處+巡弋糾違”的方式對紫荊山地鐵站點及周邊嚴管示范路上的“黑摩的”非法營運載客、亂停亂放、聚集攬客、堵塞站口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進行查處,并同屬地金水分局花園路派出所就涉嫌擾亂公共秩序的“黑摩的”駕駛人進行現場移交。
在上午近2個小時的行動中,交警一大隊共出動警力16人、警摩5輛、拖車3輛,聯(lián)合城管、辦事處工作人員40人共計查處查處非機動車違法載人、逆行、走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47起,暫扣“黑摩的”11輛、電動三輪3輛、“大力神”3輛。其中,在地鐵站點查獲的7名“黑摩的”駕駛人因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移交至金水路分局花園路和經八路派出所做進一步治安處罰。
據鄭州交警一大隊鐵騎中隊中隊長張福志介紹,紫荊山立交橋是金水路、花園路、紫荊山路三條嚴管街的交匯處,并且地鐵1號線、2號線換乘的紫荊山站也在這里,龐大的交通流量吸引了不少摩的在此滯留、攬客,交通違法亂象較多,以往交警查到摩的后,只能對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震懾作用有限。今年5月底,市局、支隊相繼出臺相關治理方案,指出“摩的”、大力神等車輛在鄭州火車站、鄭州東站、長途汽車站、地鐵口、機場等公共場所及周邊,從事非法營運,為攬客而聚集、滯留,影響行人或車輛通行,或者采取阻攔、游說、誘騙等方式招攬乘客,造成公共場所秩序混亂的,將由屬地公安分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進行處罰。初次違反的,給予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再次違反的,將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今后,交警部門將持續(xù)開展交通整治聯(lián)合執(zhí)法行動,聯(lián)懲聯(lián)誡違法亂象,努力為市民打造有序、暢通、平安、文明的交通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