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銀川6月20日電 (記者 李佩珊)記者20日從寧夏教育廳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近日印發(fā)《全區(qū)中高考宣傳工作“八個嚴禁”》,要求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做到令行禁止,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tài)。對違反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違規(guī)的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學校給予通報批評。
除國家招生政策規(guī)定必須向社會公示的招生信息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只能將考生的報名信息、中高考成績、名次以及錄取信息提供給考生本人及有關投檔學校,嚴禁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嚴禁以任何形式宣傳“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高考喜報”“本科上線率”“中考尖子生”等信息,堅決杜絕任何關于中高考成績的炒作。
嚴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初中、高中學校、校外培訓機構通過教育網(wǎng)站、校園網(wǎng)、微信公眾號和微信群QQ群、美篇等自媒體宣傳炒作與中高考成績相關的信息。
嚴禁全區(qū)教育系統(tǒng)(含校外培訓機構)干部職工利用微信朋友圈、QQ空間和微博等自媒體宣傳炒作與中高考成績相關的信息。
嚴禁各初中、高中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在校園(或機構)內(nèi)外擺放、懸掛、張貼關于中高考成績的條幅、宣傳板等宣傳物品。
嚴禁學校和教師違背考生意愿代替或干預考生填報中高考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