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米金融用戶投訴,正常還款卻“被逾期”并被送進征信黑名單,并引發(fā)行業(yè)熱議。然而,還有比小米金融更霸道的現金貸平臺。有借款人向探長讀財爆料稱,上海互金機構華夏信財不僅涉嫌砍頭息,貸款年化利率高達61%,還被眾多借款人投訴提前扣款,逾期一天就被P圖人身攻擊。探長發(fā)現,與華夏信財有關聯的現金貸平臺多達9個,而官方承認的只有“花財”一款APP。
華夏信財到底是一家怎樣的公司?探長讀財對其展開了一番研究。
公開資料顯示,華夏信財隸屬于華夏信財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上海)有限公司。工商資料顯示,華夏信財成立于2015年8月3日,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法人代表劉家慈,股東為華夏信財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其中,華夏信財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股東為林文洪(持股20%)、劉家慈(持股1%)、華夏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9%)。
華夏信財官網數據顯示,截至5月1日,平臺累計交易133.66萬元,借貸余額73.93億元。
探長注意到,華夏信財旗下還有花蝦金融,運營主體與華夏信財均為華夏信財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上海)有限公司,官網披露的交易數據與華夏信財一致。
華夏信財在媒體上披露,華夏信財及華蝦金融兩個原本獨立的品牌運營信息已合并披露,其網貸業(yè)務統(tǒng)一由華夏信財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上海)有限公司運作,旗下由兩個品牌APP,分別為“華夏信財”和“華蝦金融”。
探長注意到,華夏信財與華蝦金融審核信息中均披露了2018年審計報告,但未披露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以及利潤表等關鍵信息。不過,華夏信財在媒體上發(fā)布的消息消息顯示,2018年合并收入8.89億元,凈利潤1006萬元。
被訴高利貸、陰陽合同、砍頭息
5月7日,陳先生在聚投訴發(fā)帖投訴稱,其在華夏信財借款時看不到利率多少,等下款之后才明白是高利貸,借款7000元,分12期償還,第一期、第二期分別償還1004.86元、1073.94元,第三期開始每期還727.86元。
探長根據IRR公示計算,華夏信財綜合年化費率高達61%,遠高于現金貸36%紅線。
2019年3月27日,譚女士在聚投訴發(fā)帖投訴稱,其在花財申請借款3000元,實際到賬才2800多元,每月償還151.71元,還了一年多以為是低息,原來是變相高利貸。
根據譚女士附上的圖片,其申請借款3000元,實際到賬2850元,分36期償還,每月還151.71元(包括本息89.91元+服務費61.8元)。探長根據IRR公式計算,花財(華夏信財旗下)36期總費率為146%,折算成年化費率為48.67%。
提前扣款,逾期一天被P圖人身攻擊
2019年5月7日,林先生在聚投訴發(fā)帖投訴稱,華夏信財逾期一天就深夜騷擾,P圖人身攻擊,短信恐嚇威脅。
根據林先生貼出的圖片顯示,其還款日為每月6號,2019年5月6日,林先生應該償還第15期貸款但顯示逾期,但其發(fā)帖時間為2019年5月7日。由此可以推測,林先生確實只逾期一天就遭遇暴力催收。
根據林先生貼出的圖片,其兩次在花財(華夏信財)申請10萬元被拒絕,但在借吧(峰融科技)借款成功,圖片顯示待還金額10465.67元,但未顯示借款金額。
另一張圖片顯示,催收人員將林先生家人照片發(fā)布在網上,并用侮辱性用語,威脅不還款將一直評論,再將評論圖片以短信形勢發(fā)給林先生。
林先生投訴被提前扣款并非個例。
2019年3月8日,張先生在聚投訴發(fā)帖投訴稱,其還款日為每月11日,但8號就被花財APP(華夏信財旗下)提前扣款,沒有經過本人同意,要求退回扣款,還款日自行還款。
賬戶余額充足,扣款失敗被暴力催收
2019年4月10日,孫女士在聚投訴發(fā)起集體投訴稱,間融速貸平臺下的錢米信用卡貸款,平臺自身原因無法完成合同規(guī)定的條約,無法自動扣款,現在華夏信財電話短信辱罵,泄露用戶隱私及通訊錄。探長注意到,該集體投訴共有29人參與聯名投訴,專題訪問量高達3.1萬次。
張先生發(fā)起的聯名投訴稱,華夏信財旗下的華夏速貸暴力催收,透露個人信息(注:查看聊天截圖顯示,催收沒有辱罵信息)。從下圖不難發(fā)現,催收人員疑用照片威脅借款人。
事實上,華夏信財旗下貸款產品除花財之外,被投訴的借吧(峰融科技)、華夏速貸、間融速貸、錢米信用卡均指向華夏信財。企查查資料顯示,華夏信財旗下公司還曾申請壹分期、小蝦借款、花蝦錢包、華夏普惠等軟件著作權。
探長致電華夏信財,咨詢借吧(峰融科技)、間融速貸等與其是什么關系?對方客服表示,華夏信財與其是合作關系,相關APP已停止更新,還款問題請下載花財APP查詢。
項目期限、金額被嚴重拆分
但探長讀財注意到,花蝦金融產品分為新手優(yōu)選封15天,猜蝦寶45天(中超比賽輸贏競猜,猜贏利率7%,猜輸了利率6.1%)、花寶30天、信寶60天、蝦寶90天、金寶180天,以及融寶365天(注:產品天數為封閉期)。
雖然花蝦金融產品期限最長只有365天,但其匹配的債權期限卻多為1080天,部分債權期限720天。另外,花蝦金融匹配的債權金額最少只有30多元,最高的也只有1000多元。顯然,借款人不會只從平臺借幾十元,唯一的解釋就是,花蝦金融將項目金額和期限進行了拆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原始債權以1080天計算,180天產品至少要債轉6次、60天產品至少要債轉12次,45天產品至少要債轉24次,30天產品至少要債轉36次,15天產品至少要債轉72次。根據備案試點方案規(guī)定,同一網貸出借人之間債權轉讓次數不得超過3次,也就是說,花蝦金融平臺只有365天產品符合網貸備案試點辦法的規(guī)定。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有條件備案試點工作方案》指出,網貸機構不得通過債權轉讓讓模式拆分債權、進行期限錯配,不得通過債權轉讓變相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yè)務。同一網貸平臺出借人之間債權轉讓次數不得超過3次,網貸機構不得開展自動投標及其他委托投標業(yè)務。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備案試點辦法在業(yè)內流傳,但監(jiān)管層至今未發(fā)文或表態(tài),這也意味著,備案試點辦法暫不具備監(jiān)管效力。即便如此,花蝦金融也涉嫌違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yè)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guī)定,即禁止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yè)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托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毋庸置疑,花蝦金融的產品能更好的滿足出借人需求,但因頻繁債轉、期限錯配等,出借人與借款人并未實現一一對應;在這種情況下,一旦行業(yè)出現不利消息,或平臺自身出現危機,勢必會引發(fā)流動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