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以為,只要在有效期內,藥品就可以使用。尤其是需要長期服藥的腫瘤患者,往往因為疏忽對待或保存方法不當導致藥品過期失效,影響自身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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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看有效期?怎么確定藥品啟封后的使用期限?
如何正確看有效期
藥品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guī)定的儲存條件下,能夠保證質量的期限。購買藥品后,大家應在第一時間認真閱讀說明書,按照要求儲存藥品。
藥品有效與否取決于兩個條件:一是按要求儲存,二是藥品原包裝未拆封。大家可以根據藥品包裝上標注的有效期或失效期來判斷藥品是否過期。
常見的藥品有效期標注方法有兩種。一種是用“有效期至”表示。其具體標注格式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或者“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或是用數字和其他符號表示,如“有效期至xxxx.xx”或者“有效期至xxxx/xx/xx”等。國內大多數藥品采用這種方法。舉例來說,有效期至2025/03/16,表示該藥可用至2025年3月16日。
另一種是用“失效期”表示,如失效期2024/08,表示該藥可用至2024年7月31日;失效期2025/10/31,表示該藥可用至2025年10月30日。目前該種表示方法已很少使用。
藥品使用期限要了解
鑒于藥品有一定的“保鮮期”,建議大家每3個月整理一次家庭藥箱,查驗藥品的有效期。一旦發(fā)現有過期藥品,應馬上處理。不同藥品的儲存條件是不同的,為保證藥品的質量和臨床療效,請大家認真閱讀說明書中的內容,按要求保存。若有疑問,請及時詢問藥師或者醫(yī)師。
綜合:湖北發(fā)布、新華社、央視新聞客戶端、長江日報
來源:湖北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