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之所以面臨今日之窘境,與管理層的經營管理能力是有極大關系的,其多次遭遇到監(jiān)管層監(jiān)管。此外,《紅周刊》記者發(fā)現(xiàn),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財務數據存在造假的嫌疑,而被審核機構出具非標報告也佐證了這一懷疑的可信性。
曾經以黃金珠寶首飾開發(fā)設計、生產加工、批發(fā)零售為主營業(yè)務的金葉珠寶,在“變身”金洲慈航后尚不到5年時間就已危機四伏。其在經歷2018年業(yè)績巨虧后,2019年業(yè)績預計仍將巨額虧損,而更為要命的是,其資產大多數已被銀行凍結,發(fā)行的債務也出現(xiàn)大額逾期,賬戶上可用資金寥寥無幾?!都t周刊》此前刊發(fā)的《金洲慈航為當年高溢價并購還債危機下出售子公司求脫困》一文,曾就該公司存在的諸多問題進行過相應分析,然而,那些問題還只是金洲慈航諸多問題中的冰山一角?!都t周刊》記者在分析過程中發(fā)現(xiàn),金洲慈航之所以步入今日的窘境,與管理層的經營管理能力有著極大關系的,否則公司也不會在近年中連續(xù)遭遇監(jiān)管處罰。
營業(yè)收入有虛增之嫌
在《金洲慈航為當年高溢價并購還債 危機下出售子公司求脫困》文章中,《紅周刊》提到金洲慈航2015年曾以59.5億元的對價收購了豐匯租賃90%的股權,2017年為其業(yè)績承諾的最后一年,而在當年業(yè)績承諾結束時,豐匯租賃三年合計實現(xiàn)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之后的凈利潤為20.7億元,僅比盈利預測合計數多出2.34萬元,恰巧100.00%的完成盈利預測;上市公司不含豐匯租賃部分當年盈利預測完成率為102.56%,也恰好完成業(yè)績預期。令人奇怪之處在于,在業(yè)績承諾完成后的下一年度(2018年),業(yè)績即出現(xiàn)“變臉”,大幅虧損28.5億。此前精準踩線完成業(yè)績承諾的情況真的只是巧合嗎?
理論上,如果一家公司發(fā)展健康,回款良好的話,那么隨著公司收入的增長,即使應收賬款有所增加,其增速應該與收入增速相當或者低于收入增速的,否則,應收賬款增速過高很可能意味著其通過賒銷拉動收入,或者回款狀況急劇惡化,更有甚者,可能存在通過虛增應收賬款來虛增收入的嫌疑。
2017年年報披露,公司當年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116.98億元,相比2016年的105.64億元增收了11.33億元,營業(yè)收入同比增幅為10.73%。而當年資產負債表中的應收賬款金額則高達26.08億元,相比2016年的21.39億元增加了4.68億元,應收賬款同比增速21.89%。顯然,應收賬款的增速是營業(yè)收入增速的2倍多。雖然當年年報并未對應收賬快速增加的原因進行解釋,但回頭從財務勾稽角度分析,這種增速是有一定問題的。
資料顯示,在金洲慈航完成對豐匯租賃股權收購后,其2017年收入構成中即包括原來的批發(fā)業(yè)務、來料加工業(yè)務、零售業(yè)務,還包括后來并入的融資租賃業(yè)務、咨詢業(yè)務等。其中,在當年116.98億元營業(yè)收入中,有近89億元為批發(fā)、來料加工、零售等業(yè)務,26.74億元為融資租賃業(yè)務,咨詢、擔保等業(yè)務的金額較小,合計僅有數千萬元。根據年報信息,當年的增值稅稅率為17%和6%,按照相關準則劃分來看,融資租賃及咨詢等業(yè)務適用6%的稅率,批發(fā)、零售、加工等收入則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因此按照適用稅率劃分后,可估算出其當年116.98億元的營業(yè)收入涉及到的增值稅—銷項稅約16.89億元,即當年實現(xiàn)的含稅營業(yè)收入約133.87億元。
根據金洲慈航披露的財務報表,2017年現(xiàn)金流量表中反映收入情況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xiàn)金”為142.62億元,此外,當年其預收款項有4.43億元的新增,扣除這部分金額后,其與當年經營有關的現(xiàn)金流入金額為138.19億元,這相比其133.87億元的含稅營收要高出4.33億元。如此情況說明金洲慈航當年的回款狀況相當不錯,應收賬款不但不應該增加,還應該有相應金額減少才合理??善婀种幵谟冢鹬薮群疆斈陸召~款(2016年和2017年應收票據均為0)不僅沒有減少,相反還增加了4.68億元,一增一減下,前后相差了8.98億元。
也就是說,如果金洲慈航披露的現(xiàn)金流數據真實的話,那么其2017年應收賬款金額就存在虛增嫌疑了,畢竟理論上沒有一家公司會無故隱瞞自己的營業(yè)收入的。反過來說,如果說金洲慈航應收賬款存在虛增,其最直接的效果就是營業(yè)收入被“促肥”,進而讓人懷疑其2017年營業(yè)收入的真實性。
屢遭行政監(jiān)管 管理問題凸顯
金洲慈航之所以走到今日之窘境,除了財務方面的問題,其管理方面暴露出的問題也是不容忽視的,信息披露屢屢違規(guī)。
2017年12月27日,在其業(yè)績承諾最后一年即將結束之時,金洲慈航收到了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監(jiān)管函。根據監(jiān)管函內容來看,金洲慈航2015年11月26日披露的《關于重大資產重組相關方承諾事項的公告》和《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xiàn)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lián)交易實施情況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書》及其摘要中均遺漏了關于業(yè)績補償的內容;而2017年12月15日,其向深交所公司管理部提交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中,關于業(yè)績補償的內容表述也不完整,其后經提醒,才補充完整相關內容。
為何公司一涉及到業(yè)績補償,上市公司就選擇性“遺忘”呢?而業(yè)績承諾到期,其又恰好能踩線完成業(yè)績承諾?結合上文分析來看,顯然上述情況是相當可疑的。
就在此次收到監(jiān)管函尚不足一年,2018年9月,該公司便因為信息披露違規(guī)等問題又被黑龍江監(jiān)管局出具了行政監(jiān)管措施決定書。原因是:2017年,上市公司收購的子公司豐匯租賃累計從關聯(lián)方植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大唐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共計26.8億元。對此,金洲慈航并未按照規(guī)定依法履行審議程序,也未按照規(guī)定進行信息披露。此外,其2017年年度報告合并財務報表項目注釋項披露的數據前后不一致,并且當年年報中未披露本期計提、收回或轉回的壞賬準備金額。
此后僅僅一年左右,2019年9月17日,金洲慈航以及其當時的董事長朱要文、財務總監(jiān)楊彪、時任董事兼總經理的何玉水便被深交所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此次處分仍舊與信息披露有關:金洲慈航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度業(yè)績預告》顯示,預計公司2018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5億元至6.5億元。然而,到了2019年4月30日,其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后,根據相關數據顯示,2018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28.47億元之巨,與原預計范圍下限差異達21.97億元。因為其業(yè)績預告披露的凈利潤與年度報告相比存在重大差異,且未及時對業(yè)績預告進行修正,致使諸多投資者損失慘重。在其發(fā)布2018年年報之前,股價最高時曾為4.08元,而2018年報發(fā)布后,股價一度下跌到最低時的1.95元。
然而就在收到公開譴責僅僅一個月后,2019年10月,金洲慈航再次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jiān)管局下發(fā)給公司的2份行政監(jiān)管措施決定書,分別是《關于對金洲慈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和《關于對朱要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這些處罰還是與信息披露有關: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期間,金洲慈航及其控股子公司有13起訴訟、仲裁案件,涉案金額合計9.62億元,占上市公司2018年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14.50%。對于如此重要的信息,金洲慈航并未及時披露。公司的銀行基本賬號于2018年11月19日被司法凍結,其主要子公司豐匯租90%股權于2019年1月24日被司法凍結;其控股股東深圳前海九五企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權于2018年10月25日被凍結,而其管理層視信息披露的相關規(guī)則如無物,對于如此重大的信息金洲慈航仍然沒有進行披露。
除了對于重要信息其不予披露的問題外,其披露的信息也存在不準確和遺漏的情況。
臨沂豐匯租賃有限公司是金洲慈航控股子公司豐匯租賃的控股子公司,然而,在其2018年合并財務報表中并未按要求將其納入合并范圍;此外,在2018年年度報告附注中披露的企業(yè)集團構成列表遺漏了子公司金洲(廈門)黃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其將從金融機構借入黃金業(yè)務由表外核算納入表內核算,但未按規(guī)定調整2018年資產負債表期初數據。
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xiàn)問題,反映出金洲慈航在管理層面是存在很大漏洞的,對上市公司信譽產生了明顯負面影響,進而導致公司訴訟云集,危機四伏。
管理層現(xiàn)“辭職潮”
金洲慈航不利問題的暴露并非單獨存在的,其目前財務危機的現(xiàn)狀與當初管理層并購決策息息相關,而信息披露問題屢見不鮮,除了管理水平外,恐怕也與管理層的不穩(wěn)定因素有著很大關系。
自2018年9月收到黑龍江證監(jiān)局行政監(jiān)管措施決定書開始,金洲慈航董事、監(jiān)事、高級人員便打開了辭職的閥門,出現(xiàn)相繼辭職現(xiàn)象。當年9月21日,金洲慈航總經濟師姜永田提交了書面辭職報告,辭去公司總經濟師職務,辭職后不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一個月后的10月29日,公司副總裁宋麗娜也提交了書面辭職報告,申請辭去公司副總裁職務。
進入2019年,這一“辭職潮”仍在延續(xù)。3月初,金洲慈航的董事何小敏便提交書面辭職報告,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職務,辭職后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一個月后,就在上市公司發(fā)布2018年年度報告前夕,公司副總裁童朝方、總工程師劉開才也于4月28日分別提交了書面辭職報告,申請辭去公司職務。5月9日和10日,公司獨立董事夏斌和胡鳳濱也相繼辭去了公司獨立董事的職務。24日,董事會秘書韓雪也申請辭去公司董事會秘書職務。一個月后的6月21日,公司董事兼總經理何玉水也申請辭去了公司董事及總經理職務,雖然何玉水提前辭去了職務,但終究還是未能逃脫當年9月份深交所的公開譴責。
也就在金洲慈航2019年10月底收到了中國證監(jiān)會黑龍江監(jiān)管局《行政監(jiān)管措施決定書》公告十幾天后,已在金洲慈航任職6年的獨立董事紀長欽也申請辭去公司獨立董事職務;隨后的12月27日,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汪洋和副總經理崔億棟也分別提出辭職申請。
金洲慈航的“辭職潮”并未在2019年終結,2020年1月4日,公司董事張金鑄、周漢生、馬中文及監(jiān)事孫旭東四人提請辭去所任公司董事及專業(yè)委員會委員和監(jiān)事職務;此后的1月17日,金洲慈航證券事務代表楊志新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申請辭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職務,辭職后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在金洲慈航經營出現(xiàn)問題、財務危機顯現(xiàn)下,公司的“董監(jiān)高”們又紛紛辭職,管理層的不穩(wěn)定帶來的管理危機反過來又嚴重影響了公司的運營,使得公司經營狀況進一步惡化,金洲慈航似乎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huán)中。
突換審計機構背后的原因
2020年新年伊始,就在金洲慈航對關鍵子公司出售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正在進行、年報處于需要審計的關鍵時刻,2020年1月4日,金洲慈航突然發(fā)布《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將合作多年的大信會計師事務所解聘,擬續(xù)聘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其公司2019年審計機構。
金洲慈航如此奇怪的舉動引起了深交所的關注,并對其下發(fā)了問詢函。然而有意思的是,金洲慈航在問詢函答復中給出的解釋是“我公司辦公場所位于東莞市,與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距離較近,有利于審計工作的安排與開展,方便雙方進行有效及時的溝通”。因距離近就更換了已經合作多年的會計師事務所,金洲慈航如此的解釋顯然是過于牽強的,而其背后真正的原因恐怕與公司2018年年報被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標意見有關。
據金洲慈航2018年年報顯示,其當年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104.8億元,同比下滑了10.4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出現(xiàn)28.47億元的虧損,同比下滑幅度高達378.70%。而其之所以巨額虧損,原因在于公司計提了19.27億元的資產減值損失。而正是這份巨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的審計報告,被財報審計機構——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保留意見。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解釋稱,金洲慈航子公司豐匯租賃融資租賃形成的應收租賃款101.42億元、委托貸款84.77億元,收購豐匯租賃形成的商譽36.6億元,報告期共計提減值準備18.6億元。受內外部環(huán)境影響,豐匯租賃報告期經營業(yè)務下滑,部分長期應收款及委托貸款逾期。會計師事務所未能獲取上市公司計提減值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無法判斷該等資產減值計提是否合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洲慈航黃金類存貨賬面余額37.36億元。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存貨實施了抽盤、函證及其他審計程序,并對資產負債表日至盤點日期間存貨的采購與發(fā)出情況實施了檢查及訪談。由于無法實施滿意的審計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其無法判斷金洲慈航資產負債表日存貨賬面記錄與實際數量及金額是否一致。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洲慈航及其控股子公司豐匯租賃等對北京瑞豐聯(lián)合科技有限公司等單位委托貸款金額24.35億元、其他應收款余額1.48億元,未按照委托貸款合同計提利息或未收取利息。會計師事務所無法識別該等單位是否與上市公司存在關聯(lián)方關系,也無法判斷這些款項的最終流向與實際用途和可收回性。此外,上市公司向其提供了關聯(lián)方關系及其交易清單,會計師事務所也實施了相應審計程序,但仍無法判斷上市公司財務報表附注“八、關聯(lián)方關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完整性。正是基于上述理由,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對金洲慈航的2018年財報出具了“非標準審計報告”。
此后的2019年中報,金洲慈航并未讓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就直接發(fā)布了。而到了2020年,金洲慈航一方面急切需要出售核心子公司償還巨額的短期債務,另一方面年報也需要審計,然而其2018年存在諸多被出具“非標意見”問題中,大多數在2019年仍然存在,這就很可能會被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再次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不得已,其干脆選擇換審計機構,然而問題在于,更換審計機構后,上述問題就一定不存在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