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教育局昨發(fā)布“教育消費”建議
本報記者 安迪
昨天,石家莊市教育局以《致全市家長一封信》的方式,發(fā)布“教育消費”建議,建議家長在給孩子理性選擇合法校外培訓機構時,要主動鑒別,理性選擇,謹防受騙。
石家莊市教育局在這封公開信中說,近日,全市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開班復課在即,為確保孩子學習安全及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給家長送去4條建議。
建議一:樹立正確教育觀念。信中說,孩子的學業(yè)成長,關鍵是讓孩子專注學校課堂教學,養(yǎng)成獨立思考、有效學習的良好學習習慣。家長應理性看待校外培訓的作用,如若孩子確實有培訓需要,建議家長要結合孩子興趣愛好、學習能力等因素,理性選擇適合孩子能力發(fā)展的正規(guī)校外培訓機構,切不可盲目跟風,加重孩子學業(yè)負擔。家長應盡可能給孩子多一點陪伴,讓孩子健康、陽光地成長。
建議二:選擇合法培訓機構。石家莊市教育局建議,家長在為孩子選擇培訓機構時首先要看證照(辦學許可證和法人登記證)是否齊全,是否匹配,并在辦學場所顯著位置公示。自覺拒絕到以“教育科技公司”、“文化傳播公司”等為經(jīng)營主體名稱開辦的無辦學資質的機構參加培訓輔導,更不應該相互介紹到此類非法培訓機構接受培訓。各位家長以《石家莊市校外培訓機構第三批黑白名單》為參考,理性選擇白名單校外培訓機構。
建議三:簽訂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石家莊市教育局提醒,為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在繳費參加學習前,一定要簽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并對協(xié)議中的培訓項目與內容、質量承諾,培訓期限,時間安排,收費金額及退費標準與辦法,雙方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以及爭議救濟途徑和方法等條款,要逐項認真查看,尤其要注意校外培訓機構提供的合同中是否存在“霸王條款”,收費周期是否執(zhí)行不得超過三個月的規(guī)定,是否開具與培訓機構名稱一致的發(fā)票。
建議四:查看培訓機構是否規(guī)范辦學。培訓機構辦學規(guī)范不規(guī)范,家長怎么辨別?石家莊市教育局建議從以下4個方面甄別判斷。
1.看收費。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應當在顯著位置公示(收退費辦法、收費標準)。按期收費,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對校外培訓機構以各種優(yōu)惠方式誘導家長跨學期、跨學年、公示標準外收費的,應心生警惕,拒絕繳納并向相關部門舉報,以防止?jié)撛陲L險。
2.看老師。校外培訓機構從事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政治等學科類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培訓機構應將教師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師資格證號在其網(wǎng)站及培訓場所顯著位置予以公示。
3.看內容。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qū)) 中小學同期進度。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不得舉辦、受托舉辦或變相舉辦與招生入學掛鉤的測試活動。
4.看時間。培訓時間不和當?shù)刂行W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晚于20:30,不留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