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啟動商標注冊管理專項行動 劍指十類惡意搶注行為
中新社北京3月25日電 (記者 孫自法)記者從中國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大對商標惡意搶注行為打擊力度,該局自2021年3月起,集中開展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專項行動,重點打擊惡意搶注重大活動、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項目名稱,以及惡意搶注重大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災難、重大公共衛(wèi)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fā)公共事件相關詞匯、標志等十類行為。
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近日發(fā)布《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專項行動方案》明確,重點打擊以下十類商標惡意搶注、圖謀不當利益,擾亂商標注冊管理秩序,造成較大不良社會影響的行為:
一是惡意搶注國家或區(qū)域戰(zhàn)略、重大活動、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項目名稱的。
二是惡意搶注重大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災難、重大公共衛(wèi)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fā)公共事件相關詞匯、標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三是惡意搶注具有較高知名度的重大賽事、重大展會名稱、標志的。
四是惡意搶注行政區(qū)劃名稱、山川名稱、景點名稱、建筑物名稱等公共資源的。
五是惡意搶注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行業(yè)術語等公共商業(yè)資源的。
六是惡意搶注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公眾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稱的。
七是惡意搶注他人具有較高知名度或者較強顯著性的商標或者其他商業(yè)標志,損害他人在先權益的。
八是明顯違背商標法第十條規(guī)定禁止情形以及其他違反公序良俗,對中國政治、經(jīng)濟、文化、宗教、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重大消極、負面社會影響的。
九是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托人從事上述行為,仍接受其委托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秩序的。
十是其他明顯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
此外,對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囤積商標注冊申請的處置,已另行專門整治。
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表示,專項行動將加強惡意搶注行為監(jiān)控,圍繞商標注冊全流程實施精準打擊,并綜合運用法律懲戒、行政指導和信用約束等措施,有針對性地完善有效遏制的工作機制和從源頭上防范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商標審查和審理效能。同時,密織規(guī)制惡意搶注法律網(wǎng),推動將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依法依規(guī)納入全國公共信用信息目錄,記入信用檔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