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管局提醒廣大市民,選擇二手房經紀機構前,應先查看該機構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切勿選擇不合規(guī)的“黑中介”,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簽訂合同時,認真研究合同條款,全面了解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對等,違約責任是否明確。自己的主張須通過合同或補充協議予以明確;對方的口頭承諾也應在合同文本中予以明確。向經紀機構付款時,應索要正式發(fā)票或收據。
同時,房管局告誡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經紀人員,不得唆使、協助當事人偽造戶籍、社保、婚姻、納稅等證明規(guī)避限購限貸政策,以虛假材料和不正當手段騙取購房資格;不得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不得為交易當事人規(guī)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不得侵占、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不得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不得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等。